不少网络平台出现了类似“买房满一年有退税”、“有房贷的3月1日就可以退税”的一些文章和视频。
对此,广西税务回复——请勿断章取义、片面误读!
那么买房到底会不会有退税?
一、关于贷款购房的住房贷款利息
专项附加扣除问题
如果您有贷款购房,可能由于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由此产生综合所得多缴退税。注意,并非所有贷款购房都会有退税,也和贷款是否满一年无关,享受优惠的首要条件是发生的贷款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具体可咨询发放贷款的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中心。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01享受条件: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那么,住房贷款利息在什么时候享受扣除?
简单来说,如果您有工资收入,可以选择在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时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申报享受扣除,如果一年内没有工资收入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收入的,又或者因为不了解政策或是工作太忙忘记享受扣除了,则可以在汇算清缴时补充享受扣除,则之前预缴的税额就可能产生退税。您可通过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举个例子:老王2021年2月贷款买房并开始还贷,银行按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老王因为太忙忘记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致每月工资报税时没有享受扣除,假设享受房贷扣除前,全年综合所得减除各项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0000元,适用的税率档次是3%,已经累计预缴个税600元。
老王了解政策后,2022年3月在个税APP补填了住房贷款利息,每月补扣1000元,则2-12月共计补扣11000元,则全年应纳个税为(20000-11000)×3%=270元,之前预缴的600元产生多缴税款,可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600-270)=330元!
二、关于购房多缴契税退税问题
常见情形
未享受优惠税率而多缴契税的。个人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可以享受契税优惠税率,是较常见的购房契税优惠。
主要优惠内容是: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因此,如果您符合上述契税优惠的情形,但是当初未正确享受优惠的,可以提交资料申请退还多缴契税。
当然,也还有可能存在其他退税情形,比如和房开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约定价格调整,实测面积减小而契税的计税价格减少致使多缴了税款等等,您可以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一步判断是否可能产生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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